瑞典专利

保护和执行外观专利权:瑞典

 

2002年对《外观设计法》进行了修订,以反映出欧盟一级的变化,以统一欧盟内部的知识产权法律。因此,瑞典外观设计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欧盟成员国适用的规则保持一致。在许多情况下,欧盟法院下达的案件和有关欧盟外观设计系统的法律文献也与《外观设计法》的解释有关。

 

 

法律框架

在瑞典,可以通过提交以下申请来确立外观设计的专有权:

·       瑞典国家外观设计注册;

·       注册的社区外观设计;

·       通过海牙体系(指定欧洲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的国际申请。

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保护可以通过未注册的共同体设计系统获得(如下所述)。

《外观设计法》(1970:485)和《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6/2002)适用于瑞典的外观专利权。设计条例(1970:486)规定了申请程序。

2002年对《外观设计法》进行了修订,以反映出欧盟一级的变化,以统一欧盟内部的知识产权法律。因此,瑞典外观设计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欧盟成员国适用的规则保持一致。在许多情况下,欧盟法院下达的案件和有关欧盟外观设计系统的法律文献也与《外观设计法》的解释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包括注册备件外观设计的权利,这在欧盟体系下是不可能的(如下所述)。

国家共同体和注册共同体设计系统均遵循保存制度模型,在该模型中,通过对设计的图像或模型进行归档和注册来建立权利。

 

 

未注册的设计

瑞典可以通过未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系统来保护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仅通过在欧盟内部(例如在时装秀或贸易展览会上)公开设计,即可建立未注册的共同体设计的权利。最终的专利权只能针对相同的副本强制执行,并在三年后失效。

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也可能受到版权法(1960:729)的保护。从艺术作品的创作之日起,瑞典版权法就授予其专有权,前提是该作品是原创作品。没有注册程序。原创性的门槛很低,尤其是对于实用艺术。

 

 

注册外观设计

设计师,或他或她已将其创作分配给的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瑞典国家外观设计注册。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担任设计师。希望申请外观设计注册的公司必须在其申请中补充由实际设计师签署的转让契据。

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受注册保护。“设计”定义为产品或其零件的外观。外观取决于产品本身的细节或其装饰物的细节,例如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表面结构或材料。在正常使用期间,设计元素必须可见。但是,备件的设计也是可以注册的。

外观设计注册不得包含国家标志,官方或国际名称或与公共秩序或道德背道而驰的外观设计。设计的纯技术方面将被忽略。

设计必须是新的并具有个性。如果外观设计已经公开(例如,在注册程序中或在没有明确或隐含的保密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展示或在专业环境中使用),则该外观设计不视为新外观。新颖性要求是全球性的。

如果要求优先权且在优先权日期之前未公开设计,则该设计仍将被视为新设计。如果设计是由设计者或在其许可下公开发布的,或者是由于滥用设计者而导致的,则有12个月的宽限期。新颖性要求的第三个限制涉及相关的贸易集团;如果欧洲经济区内的相关贸易集团无法合理地知道该外观设计,则即使该外观设计出于与该贸易集团的业务无关的目的而被人们所知,也将被视为是新颖的。这样,可以重新设计以用于新用途。

如果设计呈现出与所有先前已知的设计不同的总体印象,并且考虑到设计者在特定设计领域的创造性,则可以满足个性要求。

协助申请的本地代理根据提交申请前所提供建议的性质和范围,收取不同的费用。应付外观设计申请的瑞典专利与注册局(PRV)的官方费用。此类费用的示例包括:

·       前五年的申请费为1,900瑞典克朗;

·       以后每五年支付2500瑞典克朗的续期费;

·       超出第一门课程后的每门额外课程收取Skr500课时费用;

·       超出第一个外观设计的每个外观设计,需支付1400瑞典克朗的多次注册费。

通过注册外观设计,申请人(或未来的受让人)被授予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专有权(例如,制造,出售,进口或租赁展示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使用相同的外观设计或所产生的总体印象与注册外观设计有足够不同的外观设计,将被视为侵权。

设计注册的有效期最长为25年。自申请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或五年。可以在每五年期限届满前最早的一年续签,最迟在支付额外费用后的六个月内续签。或者,可以在应用程序中指定设计应保持有效的期限数,并同时为这些期限支付全额费用。备件设计的注册期限最长为15年。

程序

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亲自向PRV提交瑞典国家外观设计申请。PRV不检查设计是否是新的并且具有个性。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进行搜索,以验证设计是否符合这些要求。通过这样做,申请人将避免在可能在以后的异议或无效程序之后被撤销的申请上浪费金钱。

该应用程序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有关申请人的详细信息;

·       从设计者到申请人的转让证据(如果适用);

·       产品和设计类别的说明;

·       有关多种设计的信息(如果适用)。如果多个设计都属于同一类,或者它们是主要设计对象的装饰物,则它们可以包含在同一应用程序中;

·       确认该申请是彩色还是黑白的;

·       设计的图像。对图像的数量没有特殊要求,但是产品的整体必须清晰可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以jpg格式(最好是300 dpi分辨率)提供图像。虚线可以用来表示产品的某些部分,这些部分没有寻求外观设计保护;

·       设计的附加模型(可选);

·       优先级信息(如果适用);

·       保密要求(如果适用)。自申请之日起长达六个月的保密时间将应要求提供;

·       原始授权书(如果申请是由代理人提出的);

·       支付适用的费用;

·       申请人的签名。

如果外观设计通过了官方审查,则可能在与PRV沟通后进行了修改后,PRV将发布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公众可以在公布后的两个月内提出反对注册的异议。反对派由PRV处理。

PRV的决定可以在发布后的两个月内上诉到专利和市场法院。可以向专利和市场上诉法院上诉专利和市场法院的决定。需要上诉许可。

由于在专利和市场法院提出的取消诉讼,在异议期限过去之后,外观设计注册仍可以从注册中删除。

 

 

执行力

未经授权使用在瑞典有效的外观专利权,可以通过专利和市场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予以解决。紧急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诉讼,但是很少使用《外观设计法》的这些规定。

在许多情况下,在收到警告信后,侵权就会停止,警告信中详细说明了外观设计的权利人或被许可人的权利。

在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可以下达一项法院命令,命令被指控的侵权人或第三方提供可以用作侵权证据或已造成损害的信息。

法院还可以下达命令,要求没收文件或产品示例或此类物品的副本,以使原告有机会获得有关其案件的证据。

在瑞典,要求普通禁令是侵权行为的一部分,这很常见。这样的请求不能独立于完整的法院诉讼而提出。在临时请求获得批准之前,必须先提供银行担保或类似担保,有时金额可观。如果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授予临时禁令,则该担保将用于赔偿涉嫌侵权的人。尽管如此,临时禁令的要求还是很普遍的。除了可能终止侵权(至少暂时终止)外,临时禁令通常是确保当事双方之间迅速达成和解的一种手段。由于只有在法院认为原告最终可能会成功的情况下才准予临时禁令,当事人常常将法院的决定视为他们在诉讼中的机会的指示。结果,大多数侵权案件在法院停留的时间不足以做出最终的法院裁决,因此该领域的判例法稀疏。

法院通常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来决定临时禁制令。单方面裁决可能会被宣判,但法院通常会允许涉嫌侵权者对临时请求发表评论。

成功的侵权行为可能导致法院命令侵权人:

·       停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       如果订单未得到满足,则处以罚款;

·       支付赔偿金;

·       支付有关判决的信息分发。

法院还可以命令侵权人和第三方向原告提供有关侵权货物的生产,分销和定价的信息。

成立了专利和市场法院以及专利和市场上诉法院,以提高质量并缩短送交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时间。他们于2016年9月1日开业。现在宣布这些新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才能下达裁决还为时过早。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以前是一审最主要的外观设计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通常会花一到两年的时间来解决整个侵权案件。根据经验,上诉程序所需时间约为一审程序的一半。但是,根据法院的工作量和当事方的程序策略,上诉程序有时会变得相当漫长。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瑞典法律对涉及专利权的转让或许可没有正式的要求。转让或许可可以口头确定,甚至可以简单地由当事方的行为暗示。未经权利持有人同意,不得将已授予的许可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第一被许可方的业务转让给了同一第三方。建议各方为清楚和证明目的签署书面协议。

许多法律程序问题都要求保持PRV注册表的更新:

·       寄存器中的正确信息将向拥有或拥有注册外观设计许可证的第三方阐明。

·       如涉及注册外观设计的法院诉讼,则可以将诉讼提交给正确的权利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如登记册中所述。

·       希望对注册的外观设计采取取消行动或转让权利的任何人,必须首先通知登记簿中列出的所有被许可人。

 

 

相关权利

专利权可能与瑞典版权以及图形或三维(3D)商标重叠。

《版权法》明确规定,同一对象的版权可能与专利权重叠(如上所述)。设计对象和版权对象通常由同一个人创建,并且两种权利自然都掌握在同一手中。在转让注册外观设计的情况下,为避免将两种形式的专有权分开,谨慎地在转让协议中包括版权转让。如果在先版权与另一方所创造的在后专利权发生冲突,则由于缺乏新颖性,通常认为该专利权无效。由于无需根据瑞典法律对版权进行注册,因此,先前的版权可能会令人惊讶。

专利权也可能与图形或3D商标重叠。同样,如果权利持有人不同,则在先权利可能会使后一权利无效。在瑞典,不仅可以通过注册来建立商标,还可以通过使用来建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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