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专利

保护和执行外观专利权:巴西

 

在巴西,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规定已包含在《工业产权法》(9,279 / 96)中。该法律以规范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的规范性法律为补充。其中最新的是第44/2015号和第45/2015号规范性法案。

 

 

法律框架

在巴西,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规定已包含在《工业产权法》(9,279 / 96)中。该法律以规范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的规范性法律为补充。其中最新的是第44/2015号和第45/2015号规范性法案。

工业品外观设计根据《洛迦诺协定》进行分类,并根据与巴西专利制度具有相似性的注册制度授予。

 

 

未注册的设计

与欧盟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体系不同,巴西外观设计法不对未注册的外观设计提供保护。这意味着外观设计的作者必须获得注册,以防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在极少数情况下,寻求版权保护可能是防止第三方利用设计的一种选择。

 

 

注册外观设计定义和条件

《工业产权法》第95条将“工业品外观设计”定义为:“物体的任何装饰性塑料形式或可以应用于产品的任何线条和颜色的装饰性布置,都可以在其外观上提供新的原始视觉效果配置,并且可以用作工业制造的一种。” 因此,工业品外观设计可以采用三维(3D)形式作为产品的制造形式,也可以采用二维(2D)形式作为可以应用于产品的线条和颜色的排列。

2D和3D设计都必须包括被视为装饰性的视觉方面。仅基于功能目的创建的外观设计是不可注册的(第100条第II款)。例如,为足球创建的空白球形设计不符合注册条件,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形状,则物品将无法正确执行其功能。装饰性方面可以理解为外观设计的视觉特征,使其与其他相似设计(尤其是具有相同功能的相似物品)不同。

 

 

注册要求

新颖性是注册的首要条件。当在提交或优先权日之前在现有技术中找不到工业品外观设计时,则将其视为“新品”。

但是,存在宽限期,该宽限期对此规则提供了例外。因此,在以下情况下进行的外观设计公开,应在其提交日期(或其优先权日期,如果适用)之前最多180天进行,则该公开不会被视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       作者;

·       INPI,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正式发布外观设计申请书,并基于从他或她获得的信息或由于他或她的行为而获得的信息;或者

·       第三方,通过直接或间接从作者那里获得的信息,或由于他或她的行为而获得的信息。

原创性是注册的第二个要求。与其他现有设计相比,当设计产生鲜明的视觉外观时,它就是“原始的”。这种原始的视觉效果可能是已知元素组合的结果。

最后,设计必须作为工业制造的基础。这意味着具有该设计特征的物品的相同标本必须在行业中生产。该要求通常为拒绝旨在保护艺术品作为手工制品的申请提供依据,因为不可能生产出相同的标本。

 

 

著作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注册:

·       作者或他或她的继承人或继承人;

·       受让人;或者

·       法律,雇佣合同或服务合同指定为所有者的任何人。

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是由两方或更多方共同创建的,则注册申请可以由所有方或一个方提出。如果只有一方申请,则必须提供另一方的名称和详细信息,以维护其权利。

 

 

程序申请和起诉

工业设计申请可以通过纸质副本或电子方式提交。提交后,仅根据形式方面对申请进行审查。但是,授予许可后,所有者可以要求INPI根据注册要求根据案情审查外观设计。审查结果在官方公报中发布。如果结果不利于设计的维护,则INPI将依职权使设计无效。

工业设计应用程序必须引用一篇文章。但是,如果每个变体是同一集合的一部分并保持相同的主要独特特征,则允许有许多变体。每个应用程序限制为20个变体。

申请人可以提交黑白或彩色的图纸(A4打印每英寸至少300点)。与3D对象有关的设计最好以规则和连续的线条显示,并从透视图,前视图,后视图,右视图,左视图,顶视图和底视图进行展示。与2D模式有关的设计也必须以规则和连续的线条表示;但是,仅需显示正交正视图。

在优先权文件的图形包括虚线的情况下,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建议向应用程序提交一组图纸,其中虚线在一个版本中被删除,而在另一个版本中变为实线。

始终建议对设计的插图进行描述,包括其技术领域,以增强审查员的理解力,从而减少这方面的诉讼风险。

在起诉期间,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行动将导致搁置该申请。此类情况包括在给定期限内未遵照办公室行动或未支付续订费。此外,如果申请人未在巴西居住或未委托律师代理,则在指定期限内未出示授权书将导致被放弃。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恢复工业品外观设计。

 

 

出版物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发布与授予同时进行。权利持有人可以通过在提交申请时要求外观设计自提交日期起至少180天为秘密来推迟发布。还发布搁置或拒绝申请的决定,包括现有技术中要求保护的设计。

 

 

要求优先权

为了使外观设计申请能够从较早提交的外国申请中主张优先权,必须在优先权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此外,申请人必须在巴西提出申请的90天内提交在先申请的认证副本。如果优先权申请的申请人与巴西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则必须提交由双方执行的优先权转让。作业必须在巴西申请后180天内提交。无需公证或合法化。

 

 

有效性

工业品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十年内有效。但是,可以通过提出延期申请,将该期限进一步延长三个连续的五年。因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有效期可能达到25年。

 

 

空值

第三方可以通过提出管理无效程序来尝试使注册的外观设计无效。授予外观设计的五年内,可以尝试执行此操作。

在审查员了解该外观设计不是新颖或原创的情况下,INPI也可以依职权提起行政无效诉讼。

在开始行政无效程序之后,将通过在官方公告中通知权利持有人,提出主张在60天之内维持外观设计的论点。随后,INPI将发布一份带有意见的技术报告,权利人和请愿人必须在60天内对此做出回应。无论是否提出答复,该流程都将由INPI总裁决定,后者将发布行政流程的最终决定。

不管五年期限是否已届满,第三方也可以针对授予的外观设计在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都可以采取该措施。

 

 

执行力

擅自制造并注册了工业外观设计的产品(或对其进行了实质性模仿),并且可能误导或引起混淆的行为构成侵权。此外,如果某方侵犯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则它:

·       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出口,销售,展览,出售,存货,隐藏或接收的物品,其内容是非法掺入了可能会误导或引起混淆的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其实质性模仿; 或者

·       进口一种产品,该产品包含在巴西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其实质性模仿,可能会误导或引起混淆,并且未经注册所有者或在其同意的情况下未直接投放到外部市场。

侵权行为的刑罚为监禁三个月至一年或罚款。

权利人或经授权的独占被许可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前提是许可协议授予被许可人在巴西采取行动的权力)。诉讼已提起具有侵权行为管辖权的州法院;但是,场地可能会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

侵权诉讼的基本范围是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并就使用侵权产品要求过去和现在的赔偿。原告还可以采取预防措施或在诉讼过程中要求采取措施,以减少因侵权产品的商业化(例如,扣押侵权产品或终止和终止命令)而造成的损害。

证明侵权的第一个标准是在巴西进行有效注册。明智的做法是,请求INPI对外观设计进行实质性审查,以便在提起诉讼之前就外观设计的优劣做出正式决定,因为授予决定几乎是自动的。其次,侵权的设计必须符合原创性和新颖性要求。尽管建议进行专家分析,但不需要现有技术的证据。

侵权理由应通过比较分析确定;由本领域专家进行的技术检查也可能是有帮助的。

在此阶段,尽管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授予禁令,但可能会要求采取初步禁令。

最常用的辩护是破坏侵权外观设计关于新颖性和独创性的主张或利用程序缺陷以使外观设计注册无效的辩护。但是,辩护方还应通过比较证明涉嫌侵权的产品的形状(与注册外观设计相比)可能不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犯错(即引起混淆或不适当的联想)。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工业品外观设计可以全部或部分分配。INPI将记录:

·       转让,包括受让人的全部详细信息;

·       设计上的限制或条件;和

·       更改注册人或所有者的姓名,总部或地址。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持有人可以订立许可合同,并可以授予被许可人为设计进行辩护的全部权力。只有在INPI记录下来的情况下,此类合同才能对第三方执行。对许可设计进行的任何改进均应属于进行设计的人员;另一缔约方将享有许可的优先权。

 

 

相关权利商标

《工业产权法》第124条为图形,复合和3D商标提供保护,条件是预期的标志不是:

·       受第三方注册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或者

·       产品或包装的必要,通用或常用形式,或不能脱离技术效果的形式。

因此,可以寻求保护某种外观设计作为商标的条件,前提是该外观设计不属于上述禁止范围之内,并且具有商标的功能(即,它可以用于区分外观设计中的某种产品或服务)。市场)。

第124条还禁止注册与所识别产品或服务有关的通用,必要,通用,通常或简单描述性标志。因此,为了获得商标保护,外观设计必须既与众不同,又与任何先前的注册商标截然不同。

 

 

版权

尽管版权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的保护可能会重叠,但权利保护的标准和范围却有所不同。版权保护涵盖与现有作品不同的艺术品。因此,原创性标准低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所要求的标准。艺术品还必须具有创造力,并由自然人设计;因此,如果注册申请人是公司,则需要自然人的转让。

在巴西,无论注册如何,版权都受到保护。但是,通常建议通过注册来保护艺术品。这是自动授予的,因为注册服务商不对外观设计的新颖性或独创性进行任何审查,而只是根据形式对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

 

 

不公平竞争

除了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规则(在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中可以要求保护)之外,《工业产权法》第195条还明确规定,虚假的外观设计保护声明是犯罪。

根据第195条第(XIII)款,任何当事方均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虚假的方式宣布该产品受到正在申请或已授予的专利保护,或受到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的保护,或在广告或商业文具上提到情况并非如此,该广告正在申请中,已获得专利或已注册。”

虚假声明外观设计保护的刑罚为监禁三个月至一年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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