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

 

 

法律框架

 

在中国商标有关的法律是:

·       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版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       刑法

·       行政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解决域名争议的程序规则;

·       CNNIC解决域名争议的办法;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适用的国际条约包括: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专利合作条约;

·       国际专利分类协议;

·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

·       关于商标注册目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 WIPO版权条约》;

·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       《北京音像表演条约》;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未注册商标

 

 

利害关系方可能阻止他人:

·       如果商标是中国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并且可能引起重叠,则申请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商标(《商标法》第13.1条和第13.2条);

·       如果通过商业交易或其他特殊关系知道该商标,则申请在同一或相似商品上注册该商标(《商标法》第15条);

·       如果商标是已经获得一定声誉的未注册商标的复制品或模仿品,则申请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的商标注册(商标法第32条);和

·       进行令人迷惑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商品是由另一方提供或与另一方有特定联系的,例如,使用与另一方所有权盛誉的产品名称,包装或装饰等类似的标识符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和第19.4条(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

·       任何一方都可以阻止他人出于非使用目的而为他人非法注册商标的申请(第4条);和

·       商标代理机构不能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机构服务除外(第19.4条)。

不同的法律规定对建立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有不同的要求。商标法第13.1和13.2条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普及程度和使用范围提出了最苛刻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还对未注册商标的普及程度和使用范围做出了苛刻的要求,其混淆行为必须达到可能引起误解的程度。“商标法”第32条要求较低程度地使用未注册商标,其中与商标法第15条不要求商标使用的证据,但是需要通过证据证明通过特殊的业务往来该商标是已知的。《商标法》第4条不需要商标使用的证据,但是需要证据来证明商标是出于恶意而非出于使用目的而提交的。商标法第19.4条不要求使用商标的证据,但必须证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属于商标代理服务。

 

注册商标

 

 

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要求其商品或服务拥有商标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并拥有商标。提交之前必须有授权书,该授权书无需经过公证或合法化。

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方的商品区分开的任何商标可以注册为商标,包括:

·       话;

·       图;

·       字母

·       数字;

·       三维标志

·       颜色组合;

·       声音

·       以上的组合。

以下内容不能在中国注册为商标:

·       全息图

·       单色

·       职位

·       动作

·       触觉标记;

·       气味

·       味痕。

 

程序考试程序

 

 

在接受所有文件和指定商品后,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才能从商标局收到正式的备案收据。如果需要对指定商品进行修改,通常只有一次修改的机会。正式审查后,申请将进行实质审查;还需要六到七个月的时间来了解该申请是否已被拒绝或已初步获得批准。

 

反对

 

 

在三个月的出版权力,任何有关方均有权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如果在先权利与所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无关,则必须提交该权利的初步证明。

 

注册

 

 

如果商标申请在异议之中,至少可以针对第三方异议,则通常成熟为注册。通常需要一到两个月才能收到证书。

 

撤销商标

 

可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取消商标。通常,该期限从注册日期开始,但以下情况除外:

·       经异议议程序批准商标注册的,从注册公告在《商标公报》上公布之日起三年;

·       如果商标是《马德里议定书》规定的国际注册商标,则三年从
拒绝期限届满之日开始;和

·       如果商标仍在接受商标驳回或异议审查,则三年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开始。

 

时间表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预期以下时间表:

·       获得异议注册需要12个月的时间;

·       从提出异议起需要12个月才能通过异议程序做出决定;

·       获得更新证书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       获得合并证书需要民主党月的时间;和

·       如果更改名称,通常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替换证书。

以下是商标局的官方搜索:

·       相同的商标搜索;

·       类似商标搜索;

·       按班级搜索;

·       搜索所有类别;

·       商标名称和口号搜索;

·       搜索传统图形标记。

当前,无法进行搜索以发现相似或相同的先前的非传统图形标记。但是,如果知道商标编号,商标名称或注册人的名称,则可以在《商标公告》中进行搜索。

当前没有提供官方的搜索服务,但是可以通过官方的在线公共数据库进行搜索。

 

 

执法

 

根据《商标法》第57条,权利人发现侵犯其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任何行为,可以寻求行政或司法审查,包括另一方:

·       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相同类型的商品使用相同的商标;

·       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似商标或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情况下,这种使用可能会引起替代;

·       出售侵犯商标专有权的商品;

·       伪造或涉嫌许可制造商标的代表,或出售该商标的代表;

·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变更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带有变更商标的商品;或者

·       官方协助平民罪行。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由侵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的纠纷,由利害关系方协商解决;可行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

在确定法定行为成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

·       责令罚款者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和

·       没收并销毁用于制造名义商品的指定商品和工具,或伪造注册商标的图示。

犯罪行为收入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行为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收入,或收入支出人民币50,000元,可处以最高人民币250,000元的支出。或情节严重的,将受到较重的重视。

如果当事方在不知悉其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出售该商品,可以证明该商品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并可以指定其供应商,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执行。立即停止销售。

法定赔偿额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在法院提起诉讼。调解未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未达成的,利害关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根据《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而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犯罪,并处罚款;

·       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可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罚款。

惩罚性赔偿只能在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金额根据以下条件确定:

·       权利人因违法行为违反的实际损失;

·       犯罪人从名义中获得的利益;

·       相关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如果以上三种方法可以确定确定的损害赔偿额,法院可根据法定情况判给给最高500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2019年商标法新修订)。刑事诉讼是由行政机关而非商标所有人提起的。

法院针对商标侵权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两年,从利害关系方知道或应该知道诉之日算起。如果是一次性起诉,则两年定期通常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歧视行为是连续的,并且商标所有人已经或应该已经知道两年以上,则法院将命令被告告停止纠正行为,赔偿金额将根据自诉提交法院之日起两年;超过两年的任何赔偿损失将不予取代。

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向法院寻求临时救济。如果在提起诉讼之前提出诉讼,则应在法院采取措施制止纠正行为后的15次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撤消诉讼。

没有强制性的时间来解决执行行动。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当前,关于所有权变更或权利转让的任何文件都没有合法化。除非许可协议中规定了例外情况,否则被许可人的任何使用都将归还商标所有人所有。

 

 

相关权利

 

版权,设计专利权或肖像权可用于保护具有艺术价值的设备商标。例如,键盘可以受商标,版权,设计和民法保护。企业名称权或自然人名称权可用于保护包含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名称的文字标记。例如,名人的名称权可以受到商标法和民法的保护。

 

 

在线问题

 

有关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完全适用于互联网使用。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与域名有关的法规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包含一些特定的条款,以防止权利人在域名下,网站和超链接中有权使用商标。

此外,《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包含保护权利人有权授权使用在线广告和元标签的具体规定。

 

 

资源

 

相关法律法规可在以下位置找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       商标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

·       相关司法解释。

UDRP规范国家/地区代码顶级域(ccTLD)。适用法规是ccTLD域争议解决的CNNIC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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